父母遗嘱如何订立才有效

父母立遗嘱要有效,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步骤:
1. 立遗嘱人能力 :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无疾病或精神障碍。
2. 自愿性 :
必须自愿立遗嘱,没有强迫或欺骗。
3. 合法性 :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伦理道德等规定。
4. 形式要求 :
遗嘱应采用书面形式,注明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产分配方式,受益人,签名和日期等。
5. 内容明确 :
明确立遗嘱的目的,财产处理状况,立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理。
6. 签名盖章 :
立遗嘱人、证明人(如果有)、代笔人(如果有)需签名盖章,并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7. 见证人 :
如果是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8. 公证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9. 保留必要份额 :
遗嘱中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0. 最后遗嘱效力 :
如果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的行为,建议在进行遗嘱的起草、见证和存储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并考虑到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以及家庭关系,确保遗嘱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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